常熟讨债公司讲解债权人撤销物权的条件是什么
2023/1/3 22:16:12 点击:
1、债务人实施了转移财产等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
最常见的情形就是债务人的债务到期,需要履行债务,其名下有房产、有车等财产可以抵债,为了不偿债权人的债务,债务人把房产和车赠与给第三人,通常是与债务人有关系的第三人,此时,债权人的债权得不到保障,可以请求撤销债务人的赠与行为。此条中的规定表明了所有的债务人财产的行为都是可撤销的。
2、债务人实施的行为使得债务人本人的财产减少
减少的财产要是本人的财产,例如,放弃受遗赠或者放弃继承的行为,只是没有增加财产,实际上并未造成个人的财产损失,则该放弃遗赠或继承的行为不能撤销。
3、债务人与第三人主观上有恶意
债务人减少财产的行为并不都是可以撤销的,需要根据第三人是否是知情的恶意第三人,如果第三人明知道债务人的行为是减少财产以逃避债务的行为,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还介绍该行为的,可以撤销,如果第三人是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,是否可以撤销还要看债务人减少财产的行为是有偿还是无偿的,无偿的行为并未给第三人的财产带来损失,可以撤销,若是有偿的行为,需要看情况而定,毕竟法律也需要保障善意第三人的利益。
- 上一篇:没有啦
- 下一篇:常熟要债公司分析未参加债权人会议有什么影响 2022/12/30